甘肃省博物馆“博物馆之友章程”
“博物馆之友”是博物馆社会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,“博物馆之友”也是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对博物馆事业的关注和宣传,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,不断增强博物馆活力的一个重要途径。发展“博物馆之友”是博物馆与社会各界人士沟通、学习、联谊的一种手段,为更好地发展博物馆事业,特制定本章程。
一、宗旨: 甘肃省博物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由馆外热心博物馆工作并愿为之做贡献的各阶层人士组成,个人或集体均可参加,按照国家文物法规组织活动。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任务在于联系社会各界热爱博物馆的人士,向社会推介甘肃省博物馆的展览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及要求;了解社会动态和文物展览信息,帮助博物馆开展业务工作,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。利用社会力量,更好地发展博物馆事业。
二、“博物馆之友”会员组成:
1、历来关心和支持博物馆事业的各级领导。
2、对博物馆建设作出贡献的专家、学者、收藏家、鉴赏家、教育家、文物捐献者、新闻工作者、各院校的学生、离退休人员以及对博物馆事业有浓厚兴趣的社会各界人士,经协会领导机构的批准,可成为本会会员。
3、“博物馆之友”的会员分为高级会员、普通会员、学生会员、家庭会员和团体会员。
三、“博物馆之友”会员活动:
1、组织会员深入社区、学校、部队、企、事业单位普及历史文化知识,把历史和文物结合起来,使民众更能直观地了解甘肃历史。
2、联系省内书画协会、摄影协会、文艺团体、群众组织、新闻单位以及企事业单位定期做一些有社会影响的活动,如讲座、音乐会、茶话会等活动。
3、每季度定期制作“博物馆之友”期刊一份。
4、每年举办一、二次中小学生博物馆知识征文及演讲比赛,通过演讲比赛弘扬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。
四、“博物馆之友”会员权利:
1、可以免费参观博物馆引进的各种特展。
2、可免费提供讲解服务。
3、购买本馆所售的书刊及纪念品可享受折扣价。
4、参加本馆组织的对外公众讲座。
5、参加专家及研究人员为会员开展的座谈会。
6、个人撰写的学术文章可在《陇右文博》上给予发表。
7、可参加定期免费鉴定文物。
8、可享受博物馆之友组织的免费参观省内博物馆、遗址博物馆和纪念馆。
9、可参加博物馆组织的联谊会。
五、“博物馆之友”会员义务:
1、“博物馆之友”会员应自觉遵守本会的各种规章制度,如违反本馆或本会规定等不当行为,可令其退出本会。
2、会员应关心本馆事业的发展,为本馆的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。
3、自愿参与博物馆的学术研究与陈列展览工作。
4、自愿向博物馆捐献文物、文献或提供有关信息。
5、积极介绍或组织观众到我馆参观。
6、积极参加本馆组织的各项公益性活动,并随时反映公众对博物馆的意见和要求。
7、通过各种途径对我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各种活动进行宣传。
8、参加由省博物馆组织的旨在服务观众的活动。本人或介绍他人来博物馆做志愿者。
9、会员工作单位如有变更,须立即通知本会。
10、会员需每年交纳会费:成人100元、老师80元、家庭50元、学生30元。
六、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机构与管理
1、甘肃省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机构:设会长一人、副会长二人、秘书长一人、业务指导老师若干人。
2、“博物馆之友”的登记与管理由甘肃省博物馆社会教育部负责。
3、一年之内无任何联系者如未特别说明视为自动退出,对有突出贡献的“博物馆之友”进行表彰。
七、“博物馆之友”会员参加办法
1、加入甘肃省博物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的普通会员首先由本人向博物馆提交书面申请(可以前往甘肃省博物馆社会教育部填写申请表,或者直接从甘肃省博物馆网站下载申请表格邮寄到我馆),交本人一寸近照两张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,经过审核通过可成为本会会员,本馆颁发给“博物馆之友”会员卡。
2、学生会员需要提供学校介绍信和学生证,家庭会员需要提供户口本,团体会员需要提供单位证明。
甘肃省博物馆之友协会会员表下载